被外企垄断的行业前景几何?
近日,减速机行业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即将上会,仍有诸多问题的通力科技能否在资本市场立足?
问题1:减速机行业国内外企当道
据公开资料显示,通力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服务的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通用减速机与工业齿轮箱两类减速机产品的销售收入构成。2019年-2021年间,通力科技的通用减速机与工业齿轮箱销售收入合计数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98.10%、98.54%及98.63%。
然而,国内减速机行业并不太乐观向好。从全球减速机行业格局分析,通用减速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制造强国,例如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家。SEW和西门子是国际减速机行业两大巨头,其他国际知名减速机企业包括伦茨、布雷维尼、邦飞利、住友、诺德等。2019年相关数据显示,进口减速机品牌中SEW市占率最高,达68%,其次是弗兰德,市占率为19%。
从我国减速机行业竞争格局看,通用减速机企业数量众多,且市占率皆较小,市场容量并不大,竞争较为充分。据统计,中国高速传动和SEW分别占市场8.1%、7.9%,剩余市场则被国贸股份、宁波东力(002164)国内规模较大的减速机企业占据。
由此可见,国内的减速机企业在该行业的发展空间较小,绝大部分的资源与客户均被外企占据,而通力科技超过98%的营收皆来源于减速机,其未来发展瓶颈显而易见。
问题2:通力科技市占率不足1%,“龙头”称号遭“打脸”
那么通力科技的销售情况和市占率如何呢?
资料显示,2020年,通力科技减速机的销售额为3.4亿元,市场份额约为0.62%。国茂股份(603915)、宁波东力的同类产品销售额分别为21.58亿元、10.69亿元,市场份额的比重分别为3.92%、1.94%。可以看到,国茂股份、宁波东力的市占率并不高,但对比之下,通力科技的销售额、市占率情况均远低于同行可比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较难体现。
事实上,市占率情况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的竞争力。尤其减速机行业对技术要求较高,市占率的高低更能揭示企业的技术实力。从通力科技目前的市占率来看,该公司与同行间仍存在一定差距。
在首轮招股说明书中,通力科技认为“自身属于龙头企业”。可面对这“难看”的市占率,通力科技的“龙头”之名是否担得起?这同时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问询,深交所在首轮问询中要求通力科技说明“自身属于龙头企业表述的依据,相关认定是否审慎”。
作者也就此问题询问了通力科技,该负责人向作者表示,根据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减变速机分会出具的《证明》,公司是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理事单位及减变速机分会副理事长单位,自成立以来致力减速机的研发制造,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且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在回复问询函中也提到,“国内减速机行业集中度较低,发行人0.62%的市场份额仍然属于通用减速机行业前列”、“凭借自身竞争优势,形成了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与良好的市场口碑,在减速机市场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公司属于国内领先的减速机企业。”
如此看来,遭到质疑后通力科技并不否认其自身地位。然而,作者注意到,在最终版的招股说明书中,通力科技还是删除掉了“龙头企业”的说法,并在问询回复中提到:“为防止引起投资者误解,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相关表述进行了调整”。这便是赤裸裸的“打脸”行为。
问题3:核心竞争力不足,研发能力与描述并不符
面对减速机行业内竞争加剧,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人才储备能力也引起市场关注。通力科技的情况又如何呢?
在招股说明书中,通力科技对自己的研发能力极尽夸耀之词——公司目前拥有的四大核心技术均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且具有一定行业先进性。公司报告期内不断累积和更新核心技术,把握技术和产品发展趋势,持续提高研发实力以适应行业的技术与产品发展需求,以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持续竞争力。
作者向该公司调研时,通力科技也表示公司经过长期而持续的市场调研、技术探索与生产实践,公司在减速机产品的研发、生产及服务等方面已形成了较为深厚的技术储备,并成功实现产业化应用。目前,公司拥有减速机传动结构设计开发技术、减速机组件模块化设计开发技术、减速机精益生产技术以及减速机定制化设计开发技术四大核心技术,核心技术涵盖减速机产品研发与生产的关键领域。
那么具体情况如何呢?据其披露,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获境内专利授权合计 28 项,其中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6 项、外观设计专利 4 项。但这8项发明专利中,其中一项为2019年公司花费两万五千元购买而来,其余7项发明专利均是2016年申请。换句话来说,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专利,竟是6年前的技术!通力科技在招股书中描述“不断积累和更新核心技术”又从何谈起呢?
从研发团队看,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通力科技在册正式员工为469人,其中,55名为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为11.73%。按受教育程度来分,本科及以上仅有19人,占比为3.84 %。换言之,通力科技员工中大专及以下学历的占比高达96.16%。
上述分析可得,通力科技的员工学历整体偏低,若18名本科学历皆为研发人员,那么在该公司的研发人员中,低学历员工仍占三分之二。更何况18名员工并不可能皆为研发人员,其研发团队的实力仍存疑。
值得一提的是,通力科技仅有两名核心技术人员——何芸、吴克键均为本科学历。虽不能以学历论技术,但通力科技似乎无法吸引高学历人才,那么公司的技术创新又如何能够不断提升呢?
问题4:低学历高管团队管理能力存疑
提及学历,作者还注意到一个有意思的地方。根据招股书信息披露显示,在通力科技董事会现有的五名董事中,除去两名独立董事外,其余三名董事的学历皆未达到本科,其中有两名董事竟还是初中学历,监事会的三名成员中也仅有一人本科学历,另有专科、初中学历各一名。
换句话说,在通力科技的董监事会的6人团队中,单单是初中学历就占了一半。员工大多数都为低学历人员的情况下,高管团队的学历也不高。且不说其高管管理能力存疑,通力科技自称的“自主研发且具有一定行业先进性”与其所属的高新技术企业则形成了鲜明反差。
问题5:数家客户均为成立当年即合作
招股书显示,2020年及2021年度,通力科技的前两大客户分别为湖南通歌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湖南通歌”)和通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下称“通歌实业”),两家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杨杰控制。
作者发现,报告期内的第一大客户湖南通歌成立于2016年3月,自成立当年便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担任经销商的角色;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第二大客户通歌实业和通歌集成,前者成立于2016年1月,成立当年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后者成立于2021年4月,同样也是成立当年就与通力科技开展业务合作。在问询函中披露的沈阳通歌自动化有限公司(下称“沈阳通歌”)成立于 2019年4月,自2019年起成为公司经销商。另外,公司的第三大客户广东隽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存在该情况
报告期内的大客户居多是成立当年即与通力科技合作,并且名字极为相似,是巧合吗?
作者就此问题询问了通力科技,按照公司的说法,通歌实业、通歌集成、湖南通歌、沈阳通歌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相互之间为前同事关系,均曾就职于同一减速机行业企业销售岗位,拥有丰富的减速机销售经验并在各自主要负责的区域内拥有减速机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湖南通歌的实控人杨杰2016年先行与公司开展合作,后三家公司的负责人、也是杨杰的前同事也相继成为通力科技的经销商。
公司也一再强调,这几家公司不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并不存在利益输送。作者注意到,公司在招股书中说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可为何会选取数家名称高度重合的公司为大客户,且该几家公司皆为成立当年即合作,如此的巧合通力科技并没有再详细解释。
另外,在回复中,通力科技也并没有解释为何几家公司不受同一实控人控制,却名字高度相似的原因,其中缘由不禁令人质疑。
问题6: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五险一金
此外,通力科技于报告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较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的缴纳比例分别为76.54%、94.8%和93.81%,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分别为24.94%、85.82%和92.2%,住房公积金在2019年未缴人数占比颇高。
对此,通力科技回应,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与员工总人数存在差距的主要原因为:(1)退休返聘员工系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部分员
工已缴纳新农合、新农保,故未重复缴纳社会保险;(3)存在部分员工当月入职,当月未能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4)部分员工处于试用期,未及时缴纳;(5)部分员工无本地购房需求,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该批员工均已签署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声明,放弃缴纳公积金完全是其本人真实意愿。公司已为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提供了宿舍,保障了员工住房权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换言之,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也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而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至于公司回应的员工已签署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声明,作者也就此询问了律所的律师,她坦言,企业的任何规定,企业跟员工签署的任何合同,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该声明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而公司表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但未缴纳五险一金的员工仍随时有权要求该公司补缴,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也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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