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7月15日晚间,上交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提出,做市商通过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参照自营持有股票,纳入证券公司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合并计算,适用权益变动披露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做市商通过专用账户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应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上交所表示,根据2022年5月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上交所制定了《实施细则》及配套业务指南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从市场反馈意见来看,市场机构积极支持科创板做市商机制推出,总体认可《实施细则》及配套业务指南中的相关安排,也对具体业务细节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
经认真研究和充分调研,上交所对市场反馈意见中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予以吸收采纳。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共5章28条,主要内容包括三点。
一是明确做市服务申请与终止。科创板股票做市服务申请采用备案制,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经向上交所备案可为具体的科创板股票提供做市服务。
二是明确做市商权利与义务。做市商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应符合上交所关于做市指标的相关要求。上交所定期对做市商进行评价,对积极履行义务的做市商给予适当减免交易费用等措施。
三是明确做市商监督管理。做市商应当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风险防范与业务隔离机制,确保合规有序开展做市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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