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投行保代精准炒股:20个交易日获利近82%,最终被罚没205万元

2022-07-20 16:07:17 每日经济新闻 

今日(7月20日),宁波证监局披露了一则投行人员违规炒股的处罚。金某荣在长江证券(000783)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执业期间,在他人的操作下,精准于荣丰控股(000668)发布重组停牌前夕买入128.20万元的荣丰控股股票,后又于荣丰控股复牌后连续5个涨停的最后一个张停板精准卖出,扣除交易税费,金某荣获利104.92万元,短短20个交易日收益率近82%。最终,宁波证监局决定没收金某荣违法所得104.92万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记者就此事向长江证券方面了解进一步情况,不过截至发稿前,并没有得到相关回复。

投行员工精准炒股被罚没约205万元

宁波证监局披露显示,经调查,金某荣于2017年7月5日至2020年12月15日执业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岗工作。

2020年5月,金某荣应朋友李某原询问,分析认为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丰控股)存在重组的可能性,建议李某原买入“荣丰控股”,同时两人商议,由李某原帮金某荣也买入“荣丰控股”。

于是,2020年5月17日、19日,金某荣向“李某原”工商银行账户分别转账50万元、80万元。同年5月18日、19日,李某原将收到的资金转入本人广发证券(000776)账户,帮助金某荣分别买入“荣丰控股”4万股、6.5万股,共计10.5万股,成交金额128.20万元,同年6月12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233.42万元。扣除交易税费,金某荣获利104.92万元,收益率约82%。

2020年6月17日,按照金某荣的指示,李某原将上述金某荣交易“荣丰控股”的本金及获利共计235万元转入金某荣配偶王某招商银行账户。同月17日-19日,王某将收到的款项转给金某荣。

宁波证监局称,金某荣借李某原名义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因此,决定没收金某荣违法所得104.92万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中国证券业协会查询显示,金某荣在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执业岗位为保荐代表人,离职登记为2020年12月30日,此后也未有新的证券行业从业登记记录。

精准炒股获利不菲

记者梳理发现,荣丰控股原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受行业政策收紧、融资渠道受限等因素影响,主营业务及盈利的成长性较弱。2020年5月,公司决定剥离房地产业务,向医疗健康方向转型,并计划于当年完成对威宇医疗的收购,后因资本市场及房地产行业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对收购方案进行调整,最终于2021年10月完成收购。不过,也需要强调的是,彼时荣丰控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聘请的是东兴证券(601198)担任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而并非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从时间线看,2020年5月24日晚间,荣丰控股发布停牌公告,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2020年6月7日晚间披露重组预案,拟发行股份购买威宇医疗100%股权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

巧合的是,就在2020年5月25日荣丰控股停牌前夕,即5月18日、19日,李某原收到的金某荣资金,帮助金某荣分别买入“荣丰控股”4万股、6.5万股,共计10.5万股,成交金额128.20万元。

在重组利好的刺激下,2020年6月8日荣丰控股复牌开盘就涨停,并且自6月8日至6月12日连续5个交易日,荣丰控股连收5个涨停板,而且金某荣还精准卖出在最后一个涨停板,卖出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2020年6月15日)荣丰控股便以跌逾5%收盘。

Wind数据显示,自2020年5月18日李某原帮助金某荣买入荣丰控股股票起,到2020年6月12日前述买入股票全部卖出共计20个交易日,荣丰控股收盘价涨幅达82.80%。

(责任编辑:邵晓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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