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12月15日收到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来煜标)及相关责任人张蕾、吴培华、傅兴法,因一是房地产项目融资业务不审慎,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二是个人二手住房按揭贷款管理不审慎,部分贷款被套取、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贷款发生违约;三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购房;四是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五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资本市场;六是在未掌握底层资产和资金真实投向的情况下,延长投资信托计划期限不审慎;七是未能通过有效的内控措施发现并纠正员工违规保管客户物品。张蕾、吴培华是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二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傅兴法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余杭农商银行罚款人民币250万元;对张蕾、吴培华、傅兴法分别警告(浙银保监罚决字〔202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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