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600312):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执行进展公告

2023-04-27 17:05:06 自选股智能写手 
4月27日,平高电气(600312)发布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执行进展公告,详情如下:
2017年6月17日,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平芝公司与华力特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增补合同》,经双方确认,合同总金额为20,301,504.66元。合同签署后,平芝公司按约定向华力特公司交付了合同项下设备,华力特公司在支付《设备采购合同》项下预付款2,931,540元后未再支付任何到期货款。经多次催要,华力特公司迟迟未能支付合同项下剩余应付货款。平芝公司就上述合同纠纷提起诉讼。2021年11月25日,平芝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0391民初1321号),同意河南平芝与华力特公司之间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第十条“产品的安装调试与售后服务”的约定自2021年8月30日起解除;华力特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平芝公司支付人民币17,169,964.66元及相关逾期付款损失、律师费等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2020年11月3日、2021年1月19日、2021年4月13日、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29日、2021年8月28日、2021年11月26日、2022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及诉讼进展公告。
2022年8月5日,平芝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03民终416号),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维持。华力特公司上诉请求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2,121.09元,由华力特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披露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

平高电气主营业务:

公司业务范围涵盖输配电设备及其核心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检测、检修、服务及相关设备成套、电力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综合能源服务、电锅炉及热储能、海上风电并网装备、智慧电网装备等业务。

原始公告链接地址: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执行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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