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金田股份公告显示,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新材料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4亿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包头磁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2.50亿元。
金田股份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
有色金属加工业务。
原始公告链接地址:
金田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以上内容为自选股智能机器写手差分机完成,仅作为用户看盘参考,不能作为操作依据。)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