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鸣志电器(603728)公告显示, 公司第四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04月27日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会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审议<鸣志电器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