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
东方明珠(
600637)公告显示,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5月9日共31个交易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富士康工业
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A股
股票共计2178.6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0.11%,出售的最高价为18.56元/股,最低价为15.01元/股,成交金额约3.71亿元,产生收益约7100万元(未扣除相关税费)。
东方明珠主营业务:
公司业务划分为线上及线下业务,其中线上业务又分为流媒体业务和
广电网络(
600831)业务。
原始公告链接地址:
东方明珠关于出售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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