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中国农业银行(601288)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克拉玛依东路支行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6月19日收到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法人/主要负责人:桑斌),因未按规定向发证机关报告下辖支行许可证遗失事项,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警告,罚款一万元(新银保监罚决字〔2023〕44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克拉玛依东路支行(法人/主要负责人:张进),因管理不善、导致金融许可证遗失,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警告,罚款一万元(新银保监罚决字〔2023〕45号)。
农业银行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农业银行2023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893.6亿元,同比上升2.19%;归母净利润715.54亿元,同比上升1.75%;扣非净利润714.58亿元,同比上升1.54%;负债率92.58%,投资收益46.07亿元。
农业银行(601288)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及境外机构所在有关监管机构所批准经营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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