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3日丨海蓝控股(02278.HK)公布,有关私有化要约事项,于2023年7月3日(星期一)(即首个截止日期)下午四时正,要约人已接获有效接纳,涉及要约项下合共7124万股要约股份("接纳股份"),占于联合公告日期(i)要约股份约95.0%;(ii)无利害关系股份约95%;及(iii)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23.7%。
因此,经计及接纳股份以及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之2.25亿股股份,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将持有合共2.96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于联合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约98.7%。
除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的2.25,亿股股份外,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概无(i)于紧接要约期开始前持有、控制或指示任何股份及股份权利;或(ii)除接纳股份外,于要约期直至本联合公告日期(包括该日)收购或同意收购任何股份或股份权利。于要约期直至本联合公告日期(包括该日),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概无借入或借出公司任何相关证券(定义见收购守则规则22注释4)。
唯一条件为所接获要约之有效接纳将导致要约人持有至少90%之要约股份,且进一步条文规定,于该持股中,要约人亦将持有至少90%之无利害关系股份已获达成。因此,要约人宣布,要约已于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5.1及规则15.3,要约须於要约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后至少14日仍可供接纳,惟无论如何须於综合文件寄发日期后至少21日仍可供接纳。综合文件已于2023年6月12日寄发,因此,要约将仍可供接纳直至2023年7月17日下午四时正(或要约人根据收购守则可能厘定及公布之有关其他时间及╱或日期)。
由于要约人已根据要约接获有关不少于90%要约股份及不少于90%无利害关系股份之有效接纳,要约人将根据要约透过行使其强制收购要约人尚未拥有或收购之该等要约股份之权利将公司私有化。于强制性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成为要约人的全资附属公司,并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5(1)条申请撤销股份于联交所之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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