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诉5退休职工侵占租赁房屋要求归还房产,二审裁定驳回上诉。近日,深圳市公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退休员工向记者报料称,因住在退休前单位未完成房改的住房,被单位起诉要求确认租赁关...
国企诉5退休职工侵占租赁房屋要求归还房产,二审裁定驳回上诉。近日,深圳市公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退休员工向记者报料称,因住在退休前单位未完成房改的住房,被单位起诉要求确认租赁关系解除,返还房产并支付占有房屋费用。2022年12月22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因属于该公司内部房改房历史遗留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一审裁定驳回公路公司的起诉。公路公司不服,继续提出上诉。2023年8月2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路公司起诉退休职工侵占租赁房屋一案做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被告退休职工当庭均表示,当时住进了所在单位承诺房改分配的房产,后因公路公司成立导致原公司财务账目冻结,房改未能完成。其中两位退休职工曾签署合同载明居住房产为房改前使用的宿舍,户籍地址登记地址也是涉案房产,并有相关会议纪要旁证涉案房产为历史遗留问题的事实。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采信退休职工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认为涉案房产从其历史来源看属于原告内部房改分房的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驳回公路公司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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