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旨在为在上海工作的人员提供详细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和条件的说明,以便于您能够顺利地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的首付;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的租金。
在本市范围内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退休待遇。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出境定居。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房产证等。
由于疫情期间,建议您提前在“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预约办理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办理。
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工作人员会对您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为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办理完成后,您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公积金。
1. 请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您的公积金提取。
2. 不同情况的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提取。
3. 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时,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如有需要,您可以咨询相关的工作人员或者查阅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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