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发布境外证券专业人才从业特别程序有关安排证券时报网讯,中证协发布关于境外证券专业人才从业特别程序有关安排的通知。通知称,具有境内工作居留证件,被境内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中证协发布境外证券专业人才从业特别程序有关安排证券时报网讯,中证协发布关于境外证券专业人才从业特别程序有关安排的通知。通知称,具有境内工作居留证件,被境内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证券评级公司聘用为其服务,具有(包含最近三年曾经具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和地区证券执业资格,且在境外未曾受到金融、证券监管部门处罚的境外证券专业人才(简称专业人才)可按照特别程序办理执业登记。专业人才所在公司应当确保专业人才符合有关条件要求,并对其境外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的真实性承担核查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