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获悉,12月1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了对黑龙江省容维证券数据程序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维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该决定显示,容维公司部分员工营销宣传存在承诺收益、虚假宣传行为,个别客户回访录音缺失,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年初,容维公司就因存在员工无证券从业资格向客户提供营销、客服,无证券投资顾问执业资格却在抖音直播荐股等问题,被监管采取了警示函监管措施。再把时间向前推,可以发现该公司曾经多次被监管处罚或警示,2019年底更是在一个月内四遭监管措施。
无独有偶,就在今天四川证监局也发布了关于对四川大决策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决策投顾)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该公司也因存在误导性营销宣传等情形被罚。
容维公司因虚假宣传等被责令改正,此前多次被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容维公司注册成立于1997年,总部位于哈尔滨市,是中国第一批通过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多地均设有分公司。
来自黑龙江证监局的监管措施显示,自2023年5月起,该局先后对容维公司总部、深圳分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员工营销宣传存在承诺收益,虚假宣传行为;二是个别客户回访录音缺失;三是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此外,容维公司还存在部分内控制度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符,部分分公司提供材料填报有误等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被监管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每经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黑龙江证监局也对容维公司采取了警示函监管措施,彼时的原因一是该公司员工陶某无证券从业资格,2022年5月,陶某向客户提供营销、客服行为;二是另一名员工马某某无证券投资顾问执业资格,2022年10月以来,马某某通过抖音直播形式向公众提供关于证券市场的分析、预测或建议行为。监管认为,上述问题反映出容维公司的人员管理、合规管理、内部控制需要进一步加强,并依据法律法规对该公司采取警示函监管措施。
如果再把时间向前推,可以发现容维公司近年来已经多次受到监管处罚,并且是被证监会和多地证监局轮流处罚。
例如,2022年9月,上海证监局公布了对容维上海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2020年8月至10月期间,容维上海员工在营销过程中,向投资者发送上述夸张宣传等相关内容的微信。相关营销行为使用工作手机、工作微信,模式高度统一,组织特征明显,相关信息内容具有明显误导性,容维上海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信息误导。监管因此对容维上海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2019年底,该公司更是在12月这一个月中,先后被安徽证监局、黑龙江证监局、陕西证监局、天津证监局责令改正或采取其他行政监管措施,这在行业中也是罕见的。
到了今年,容维公司也已经两次被黑龙江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不知道这是否会带来改变?
因误导性营销宣传、合规风控机制不健全等,大决策投顾也被责令改正
同样在今日,四川证监局也公布了一则关于对四川大决策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启信宝数据显示,大决策投顾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也是一家老牌投顾机构,在广州、上海、合肥、济南等多地都设有分公司。
该决定显示,大决策投顾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误导性营销宣传的情形;二是合规管理、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三是个别高管不符合任职条件。
有意思的是,四川证监局过去也多次对大决策投顾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就在今年5月,该公司还曾因存在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情形、个别员工存在误导性宣传情形、公司合规管理、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等,被四川证监局责令改正。
如果加上今天公布的最新决定,这已经是大决策投顾六年来第五次收到监管罚单,其中从业人员资格问题和误导性宣传是其多次踩碰的“雷区”。由此可见,这样屡罚屡犯、罚完再犯的情况并不是个例。
但与此同时,相关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中。
早在2019年10月,证监会就下发了《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买方投顾业务正式启动;2020年5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基金投顾业务开展提供了上位法依据;2021年11月,中基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内容与格式指引(征求意见稿)》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征求意见稿)》,2021年11月多地证监局下发《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通知》,这些都表明监管通过一系列文件对基金投顾业务进行规范。
今年6月,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信证券(600030)研报指出,新规通过扩大可投资资产范围、明确投顾业务流程、保护持有人利益和提高收费弹性等四个方面的举措,解决了投顾业务“能做什么”“怎么做”“客户根基”“丰富生态”等核心问题;另外从责权利角度清晰地划分出业务界限,使投顾业务具备了闭环的基础。“这是先期一系列监管文件的系统梳理和细化,并针对基金投顾试点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以及可能的新发展进行了优化和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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