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违规倒卖电子烟的人因犯罪被判刑五年三个月,并被罚款8万元。这是自2022年5月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湖北省审结的首例涉电子烟刑事案。该案因涉案数额大、涉案人数多,被公安部和...
一名违规倒卖电子烟的人因犯罪被判刑五年三个月,并被罚款8万元。这是自2022年5月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湖北省审结的首例涉电子烟刑事案。该案因涉案数额大、涉案人数多,被公安部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列为挂牌督办的特大案件。被告人曹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购进烟油、烟碱等关键原料及电子烟机芯和相关辅料,并自行设计成外观为“暴力熊”“奶茶杯”等样式,在广东某地租用厂房和库房组织人员进行生产、组装、存储、销售非国标电子烟产品,后经网络销售链条销售至武汉市江夏区。公安人员从曹某经营的仓库和工厂内查获电子烟制品6.7万支,价值近千万元。经湖北省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检验,查获的电子烟产品均为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伪劣电子烟。电子烟虽与传统香烟的工作原理不同,但危害性丝毫不亚于传统香烟。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曹某未经许可销售电子烟已经造成了社会危害。江夏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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