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中院近日宣判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火锅店在节约成本的情况下,给客人吃了三年的“口水油”。据悉,火锅店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1日期间,将含有牛油的火锅汤倒入放有...
安徽淮南中院近日宣判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火锅店在节约成本的情况下,给客人吃了三年的“口水油”。据悉,火锅店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1日期间,将含有牛油的火锅汤倒入放有滤网的桶内过滤,将浮在上面的油品收集存放,次日再添加到顾客的火锅中,给客人食用。据统计,涉案火锅店累计销售火锅锅底6.5万余个,销售金额共计170万余元。此案中的“口水油”被认定为废弃油脂,属于“地沟油”范畴,最终牛某、王某等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并处罚金125万元至2000元。同时,安徽省消费者保护协会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也获得了判决支持,各被告连带支付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共计5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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