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印发了《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旨在建立退役军人教师培养、聘用机制,让优秀退役军人成为中小学教师队...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印发了《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旨在建立退役军人教师培养、聘用机制,让优秀退役军人成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明确,将用3年时间建成退役军人教师培训体系,用5年时间建立完善的退役军人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形成招生、培养、就业、发展一体化的退役军人教师人才造就模式。为此,各地将采取多项措施,包括拓宽中小学任职渠道、扩大师范类学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师范类专业专升本对应专业范围等。此外,退役军人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含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年龄将相应放宽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特岗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对于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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