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纪明决定逮捕

2024-01-11 16:13:00 和讯 

快讯摘要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纪明决定逮捕证券时报网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陈纪明(副厅级)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

快讯正文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纪明决定逮捕证券时报网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陈纪明(副厅级)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对陈纪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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