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300542.SZ):部分股东、董事及监事拟减持合计不超4.9724%股份

2024-01-15 18:59:47 格隆汇 

格隆汇1月15日丨新晨科技(300542)(300542.SZ)公布,持有公司38,782,750股的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康路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90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0.971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持有公司168,236股的董事、财务总监余克俭女士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059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0.0141%)。

持有公司14,802股的监事方喆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01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0.0012%)。

持有公司611,675股的监事唐若梅女士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0.0335%)。

持有公司16,290,250股的持股5%以上股东蒋琳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90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2.981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

持有公司41,635,950股的持股5%以上股东李福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90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0.971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

(责任编辑:宋政 HN002)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