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优化调整低浓度三乙醇胺混合物进出口监管措施

2024-01-26 16:57:00 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讯,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1月26日消息,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和海关总署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低浓度三乙醇胺混合物进出口监管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月1日起实施。《通知》规定,三乙醇胺含量较低的非医用消毒剂、合成洗涤粉、化妆品、墨水等消费类产品,不属于管控物项,无需办理监控化学品进出口审批手续以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这是履约27年以来,我国首次优化调整低浓度监控化学品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张晓波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