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现阶段“跨境保险通”直接开展试点时机尚不成熟证券时报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今日在官网披露了对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010号(财税金融类076号)提案的答复。...
金融监管总局:现阶段“跨境保险通”直接开展试点时机尚不成熟证券时报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今日在官网披露了对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010号(财税金融类076号)提案的答复。在回复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指出,”跨境保险通”指的是港澳保险机构无须在内地设立商业存在,可直接向内地消费者跨境销售保险产品。上述建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对保险业务经营主体的要求以及对境内保险投保的要求存在冲突。港澳的保险监管政策、产品费率、产品销售等政策与内地存在较大差异,如果在不设商业存在的前提下在内地销售保险产品,可能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因此,“跨境保险通”涉及法律法规、金融监管、消费者保护等多方面因素,现阶段直接开展试点的时机尚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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