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

2024-03-18 21:51:00 和讯 

快讯摘要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证券时报网讯,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

快讯正文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证券时报网讯,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办法》将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主要考虑:一是从近年监管实践来看,提升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有利于压实股东责任,增强股东参与公司经营意愿,更好发挥股东资源优势,促进股东积极发挥支持作用。二是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避免由于股权相对分散而出现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的问题。校对:王锦程

(责任编辑:董萍萍 )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