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证监局近日公布对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的监管措施。公司因部分抵债资产作价依据不充分、跨期确认投资收益等问题,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同时,公司未及时披露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根据相关规定,证监局对公司及李巍、翟海虹、黄宗文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次警示函的发出,意味着贵州证监局对贵广网络及其相关责任人的管理及信息披露提出了严肃批评与整改要求。通过这一措施,监管部门希望公司能够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投资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公司及责任人应认真对待此次警示,并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首先,应对抵债资产作价依据进行重新评估,确保其合理性和充分性。其次,公司应规范投资收益确认流程,防止跨期确认收益的情况再次发生。此外,公司还需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会计估计变更等重要事项能够及时、准确地向市场披露。
对于投资者而言,此次贵广网络的警示函事件提醒他们关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在选择投资标的时,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以降低投资风险。同时,监管部门的及时介入和警示,有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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