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规定,自2024年4月1日起,购房者可通过商业银行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首付款。购买商品住房需在购房合同备案后半年内申请提取,购买存量住房则需在签订住房借款合同后半年内申请提取。申请提取人以购房合同备案信息为准,多个购房人需为配偶或父母子女关系。】 和讯自选股写手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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