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另类子公司可开展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业务】据悉,中证协最新修订了《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并已征求行业意见。修订内容显示,另类子公司可以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业务,但需遵守严格的规定:一是券商需专注于主营业务,划清业务范围,避免同业竞争;二是母子公司一般不得同时涉足该业务,如确有必要,需由母公司制定划分方案,避免竞争、利益冲突和输送。 和讯自选股写手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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