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建设技术导则出台,服务半径不超200m

2024-03-31 09:52:15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快讯正文

【浙江省建设厅印发《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建设技术导则》,适用于浙江省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的建设。导则规定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应合理分布、相对集中设置,服务半径不超过200m;充停场所可设在主体建筑一层、半地下室和地下一层,不宜设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停车层地坪与室外地坪高差不超过7m;应设置在非机动车库防火分区内,划分充停单元,不与人员密集场所贴邻;场所内严禁放置其他可燃物。】

和讯自选股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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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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