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上海道路交通效率,市公安局宣布调整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符合条件的车辆将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
3月31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了一项关于调整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根据通告,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将享有与轻型货车同等的通行权利。这一措施旨在提高道路交通效率,缓解交通压力。
然而,其他中型厢式货车的通行管理措施仍需遵守现场交通标志的指示。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车型,如果总质量超过桥梁或高架道路的承载能力,或者通行高度超过限制,将不得进入相关道路。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这一政策调整有利于优化上海的交通运输结构,提高货车通行效率。同时,也有助于减轻交通拥堵,确保道路畅通。相关部门将继续关注实施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政策,为市民提供更便捷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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