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一起干振煤焦股权纠纷案,因乌海中院未能及时执行胜诉判决,导致债权人向法院提出6400余万元的索赔。
股权纠纷案升级为国家赔偿申请
该案件始于11年前,三名投资者因看重干振煤焦公司的探矿权而入股,后因运营纠纷请求退还股本。经两级法院审理,终审判决王某退还股本及利息,但至今未能执行。
司法执行过程复杂,拖延时间长
债权人申请执行后,乌海中院数次查封、冻结财产,但未进行司法拍卖。尽管内蒙古高院裁定可直接执行,乌海中院仍要求债权人另行起诉。
索赔案已获立案受理
债权人认为乌海中院执行程序繁琐,浪费大量时间,导致巨大经济损失,因此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乌海中院已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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