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新增三种规范类退市情形,加强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和治理】
4月12日,上交所公开征求意见,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7项业务规则。本次意见征求中,特别提出了新增三种规范类退市情形,旨在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和治理的监管。
第一,针对上市公司内控失效,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达到一定比例或金额,且未按照中国证监会责令的期限改正的情况,坚决予以退市处理。这一措施有利于清除市场上独立性丧失、沦为控股股东利益工具的公司,同时通过设立“高压线”震慑资金占用行为。
第二,将内控审计意见纳入规范类退市指标,要求公司切实强化内部管理和公司治理。对于连续两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公司,或者未按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将纳入退市风险警示范围。若第三年再次触及相关情形,将面临终止上市。
第三,新增控制权无序争夺的情形,督促公司规范内部治理。通过这些措施,上交所旨在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治理结构,确保市场的健康发展。
张晓波 04-12 15:09
贺翀 01-19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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