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新规提升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质量
为了加强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监管,上交所于4月12日发布了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新规涉及板块定位、压实责任、中介机构责任、现场督导以及自律监管手段等方面,旨在提高审核质量和确保市场稳定。
在板块定位方面,新规进一步明确了发行人和保荐人对主板定位的具体要求,包括行业地位、经营规模、核心技术工艺等要素。同时,明确了科创板的主要服务方向。
关于压实责任,新规要求发行人保证信息披露准确真实,反映企业经营能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应增强诚信自律法治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在中介机构责任方面,新规强调防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要求保荐人从投资者利益出发,健全内部决策和责任机制,强化对资金流水、客户、供应商等方面的核查义务。
现场督导适用范围方面,上交所可通过抽取一定比例的方式对相关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进行现场督导,并在发生重大会后事项的情况下,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督导。
此外,新规还完善了终止审核情形,明确了信息披露质量存在明显瑕疵、发行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板块定位的情况下,上交所将依规终止审核。同时,强化自律监管手段,增加了对中介机构组织、指使、配合财务造假等恶劣违规情形的处分依据,并调整了保荐人申报间隔期,将累计两次不予受理情形的申报间隔期由3个月延长至6个月,新增现场检查、督导情形下主动撤回情形的申报间隔期为6个月。
周文凯 03-15 15:41
贺翀 03-15 15:15
差分机 01-15 15:37
周文凯 12-29 18:22
李显杰 12-0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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