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2024-04-18 17:55:00 和讯 

快讯摘要

工信部: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证券时报网讯,据工信部网站,工信部公开征求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修订草案提出,机关、事业单位...

快讯正文

工信部: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证券时报网讯,据工信部网站,工信部公开征求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修订草案提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校对:陶谦

(责任编辑:刘静 HZ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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