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生物行业点评: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发布

2024-04-26 11:00:08 和讯  国都证券傅达理
  4 月17 日,北京市医保局等9 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 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从创新药械研发、临床实验、审评审批、生产制造、流通贸易、临床应用等八个方面提出32 条举措,包括:着力提升创新医药临床研究质效(4 条)、助力加速创新药械审评审批(4 条)、大力促进医药贸易便利化(3 条)、加力促进创新医药临床应用(8 条)、努力拓展创新医药支付渠道(3 条)、鼓励医疗健康数据赋能创新(5 条)、强化创新医药企业投融资支持(3 条)和保障措施(2 条)。在产品研发、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生产制造、流通贸易、临床应用等环节,通过政策协同,支持创新医药发展。同时推动医疗健康数据赋能创新,并完善创新药械配备使用和多元支付体系。
  相较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工作方案》修改较小,主要修改包括:
  一、第(一)条中,将“支持药物临床试验申办方在递交临床试验申请时同步向临床试验机构提交材料,实现立项审查、伦理审查、合同审查同步开展”,修改为“支持药物临床试验申办方基于基本研发资料,在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临床试验申请前与临床试验机构进行工作对接,并在递交临床试验申请时同步向临床试验机构提交材料,实现立项审查、伦理审查、合同审查同步开展”;
  二、第(二)条中,将“对全市研究型病房开展考核评价及质控管理”,修改为“对30 家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及质控管理”;三、第(十)条中,将“提高通关便利化程度”,修改为“实现24 小时通关便利化”;
  四、第(二十一)条中,将“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利用补充医疗保险费用从成本中列支(不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4%)的优惠政策,优先购买覆盖创新药械的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修改为“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利用补充医疗保险费用从成本中列支(不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4%)的优惠政策,支持购买覆盖创新药械的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
  整体来看,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政策在审评审批和支付端具有亮点,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及药品临床试验审批时限压缩有利于创新药上市时间进一步缩短;符合条件的新药新技术费用不计入DRG 病组支付标准而是单独支付,有利于改善创新药械盈利预期。考虑此次北京发布的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或有望为其他城市带来示范效应,未来更多的城市有望出台创新医药扶持政策,创新药械将迎来更好的政策环境。
  风险提示:医药政策变动超预期风险。
  (资料来源:北京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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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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