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Ⅱ行业:放开银保网点合作限制 实现银保“量价齐升”

2024-05-10 08:00:08 和讯  广发证券刘淇/陈福
  5 月9 日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深化银行保险合作。
  《通知》内容包括:一是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明确商业银行代理互联网保险业务、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各级分支行及网点均不限制合作保险公司数量;二是明确双方合作层级,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原则上应由双方法人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三是明确银行代理业务佣金标准,要求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佣金率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产品备案的佣金水平。
  银保渠道代理方式的调整有望推动保费增长,利好寿险行业负债端。
  自2010 年11 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要求每个网点只能与不超过3 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本次《通知》放开网点合作限制,有利于银行销售所有保险公司的相关产品,利好渠道的销售。从历史变化趋势来看,监管政策是银保渠道的保费收入增速变化的核心影响因素,如2003 年开启银保渠道“1+多”的代销模式,当年银保保费收入同比+96.9%;2005 年底放开银保渠道销售万能险,06 年银保保费收入同比+30.5%;2010 年11 月份监管规定每个网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3 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导致2011年保费收入同比下降12.7%。从此次政策取消了银行网点合作的数量限制,有望推动每家银行网点合作保险公司的数量进一步提升,进而推动银保渠道保费规模的提升。
  放开合作保险公司限制,利好大型险企市场份额的提升。网点可以与更多的保险公司合作,而考虑到上市险企具有更强的品牌效应及安全性,在当前居民风险偏好较低的背景下,因此在银行网点合作数量放开的背景下更具优势,因此有望推动市场份额的提升。
  银保渠道持续践行“报行合一”,避免放开合作限制后的无序竞争。当前银保渠道实行“报行合一”,本次《通知》再次强调明确银行代理业务佣金标准,因此在扩大网点和保险公司合作范围的过程中有望避免保险公司进行无序竞争,继续实施价值银保战略,实现银保“量价齐升”。
  投资建议:报行合一推动银保渠道价值率大幅提升,而《通知》有望带动银保新单的变化优于此前预期,因此银保渠道NBV有望受益于“量稳价升”实现稳定增长,我们继续建议关注保险板块,个股推荐中国太保(A/H)、中国人寿(A/H)、新华保险(A/H)、中国平安(A/H)。
  风险提示:银保新单增速不及预期,代理人规模下降,长端利率下行。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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