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调整

2024-05-13 11:09:00 和讯 

快讯摘要

【佛山: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调整】证券时报网讯,据佛山发布公众号,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调整的通知,在本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在本市合法稳定就...

快讯正文

【佛山: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调整】证券时报网讯,据佛山发布公众号,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调整的通知,在本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在本市高明区办理居住登记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该区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校对:王锦程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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