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价低于1元后董事长计划增持……*ST巴安一日连收两份关注函

2024-05-15 06:47:53 每日经济新闻 
新闻摘要
就在这时候,公司董事长计划不低于500万元增持公司股份,然而增持计划刚出炉,公司就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5月13日,深交所向巴安水务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董事长张华根与公司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增持资金的具体来源,公司股价低于1元后披露增持计划的意图。公告显示,公司归母净利润已连续3年录得负值,2021年~2023年分别为-13.04亿元、-3.86亿元和-1.08亿元;公司扣非净利润更是连续4年亏损,2020年~2023年分别为-4.57亿元、-12.57亿元、-3.31亿元和-1.63亿元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ST巴安(SZ300262,股价1元,市值6.7亿元,以下简称巴安水务(300262))股价大跌。

就在这时候,公司董事长计划不低于500万元增持公司股份,然而增持计划刚出炉,公司就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

5月13日,深交所向巴安水务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董事长张华根与公司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增持资金的具体来源,公司股价低于1元后披露增持计划的意图。

同日,深交所针对公司与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六盘水水投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一案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施工合同金额、截至目前的工程建设情况,以及双方是否就工程建设存在矛盾和分歧。

是否存在炒作股价情形?

公告显示,公司归母净利润已连续3年录得负值,2021年~2023年分别为-13.04亿元、-3.86亿元和-1.08亿元;公司扣非净利润更是连续4年亏损,2020年~2023年分别为-4.57亿元、-12.57亿元、-3.31亿元和-1.63亿元。

由于近3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均为负值,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

另外,因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巴安水务”变更为“*ST巴安”。

公开资料显示,巴安水务的主营业务为环保能源领域的智能化、全方位技术解决方案运营服务,主要产品有水处理设备集成系统、天然气高压站及分布式能源、市政工程等。

公司于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财报,就在财报披露后,公司股票于5月6日、5月7日连续录得两个“20CM”跌停,且5月10日再次跌停使得收盘价低于1元/股,5月13日报收于0.83元/股,连续两个交易日面值低于1元。

就在5月13日晚间,公司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长张华根拟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不超过1000万元。

深交所的关注函随即而来。深交所要求:公司核实董事长张华根与公司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董事长张华根说明增持的具体资金来源,以及是否确有能力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公司披露董事长后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时间安排,在公司股价低于1元后披露增持计划的意图,是否存在利用披露增持计划炒作股价的情形,以及说明如公司股票在增持计划期间内终止上市对增持计划实施的影响。

工程合同纠纷引关注

同日,因与六盘水水投公司的诉讼问题,巴安水务亦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关注函指出,2024年5月9日,公司披露《重大诉讼公告》,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以六盘水水投公司为被告,向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3.149亿元。

针对此公告,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合同金额、截至目前的工程建设进展、是否已竣工、竣工时间(如适用)、未竣工的原因(如适用)、双方是否因工程建设存在矛盾和分歧。

*ST巴安公告显示,至2021年7月1日,六盘水水投公司与公司结清5亿元等工程款本金。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六盘水水投公司结清工程款本金的具体依据,相关款项是否实际偿还,目前是否还存在待偿还的剩余工程款本金,本次诉讼请求中未包含工程款本金的原因及合理性;六盘水水投公司至今未能还款的原因,是否与公司就工程建设相关事项存在分歧;结合前述情况,公司公告中关于结清工程款本金的表述是否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另外,年报显示,巴安水务对六盘水水投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为4.796亿元,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称“六盘水水投公司,经党委会讨论,向公司出示了还款承诺函”。

对此,深交所请巴安水务详细说明对六盘水水投公司长期应收款的计算过程和减值测试情况,说明是否将该还款承诺函作为确定相关资产减值规模的重要考虑因素,是否存在通过获取承诺函规避计提资产减值的情形。上述还款承诺函覆盖的金额和范围,是否包含本次诉讼相关金额,如是,请说明公司提起本次诉讼的原因;如否,请说明公司与六盘水水投公司未就上述违约赔偿事项达成一致的原因。

结合前述情况,请公司说明该承诺函的实际出具主体是否为有权主体,出具承诺函是否已履行其内部审议程序,以及六盘水水投公司的后续还款安排。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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