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布公告称,经临安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临安区范围内收购一批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要求位于杭州市临安区范围内。房源基本条件如下:1.房源以整幢作为基本收购单位,同时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2.收购房源需搭配一定比例的车位,房源待售车位数量满足配比条件,即60㎡(含)以下的每套按0.6个车位比例配置,60㎡以上的每套按1.0个车位比例配置。
校对:王朝全
周文凯 05-15 16:13
王丹 05-15 07:35
刘静 05-15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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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凯 05-14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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