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2024-06-04 17:23:39 和讯 

快讯摘要

上交所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每经AI快讯,2024年6月4日,上交所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经查明,公司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

快讯正文

上交所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每经AI快讯,2024年6月4日,上交所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经查明,公司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严重违反了《证券法》第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令第113号)第四条、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5条、第2.7条等有关规定。针对上述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已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根据《警示函》认定,公司时任独立董事王丽萍、雷新途,时任董事程银微,时任监事周波、饶聪美、黄明明在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说明书》签字确认,时任独立董事李有星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说明书》签字确认,未能勤勉尽责,对任期内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令第113号)第五条、《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3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李有星、王丽萍、雷新途,时任董事程银微,时任监事周波、饶聪美、黄明明予以通报批评。 2023年1至12月份,ST起步的营业收入构成为:鞋服行业占比93.56%。 截至发稿,ST起步市值为9亿元。 道达号(daoda1997)“个股趋势”提醒:1.近30日内无机构对ST起步进行调研。 每经头条(nbdtoutiao)——屡禁不止,知名巨头被约谈!旗下有1万多家门店,6年前就曾被媒体曝光 (记者曾健辉)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张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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