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事件点评:试点联合体出炉智能网联再加速

2024-06-05 10:00:10 和讯  民生证券崔琰/完颜尚文
  事件概述:2024 年6 月4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统称“四部门”)有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研究确定了9 个进入试点的联合体。下一步,四部门将按照试点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有序推进试点实施。
  首批9 个试点联合体已确定 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再加速。
  2023 年11 月17 日,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愿申报,集中申报期于2023 年12 月20 日结束。本次进入试点的9 个联合体均来自于首次集中申报,由四部门根据专家总体意见,并综合考虑产品类别、车辆运行城市特点、申报的自动驾驶功能、企业测试示范基础等情况进行确定。9 个进入试点的联合体中,汽车生产企业包括长安汽车、比亚迪、广汽乘用车、上汽集团、北汽蓝谷麦格纳、一汽集团、上汽红岩、宇通客车、蔚来汽车等。
  试点申报是第一阶段 产品准入+上路通行为后续重点环节。试点的组织实施分为试点申报、产品准入试点、上路通行试点、试点暂停与退出、评估调整等五个阶段,当前第一阶段试点申报遴选工作已完成。第二阶段,四部门将指导进入试点的联合体开展产品准入试点,包括两个环节:1)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进入试点的汽车生产企业要细化完善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开展产品准入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作;2)产品准入许可。通过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且产品符合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要求后,汽车生产企业向工信部提交产品准入申请,由工信部作出是否准入的决定。第三阶段,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理车辆登记后,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
  试点工作将推动行业规模化发展 打造智能网联新质生产力。试点工作将带来四点预期效果:1)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系统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技术创新、规模化发展和产业生态建设;2)基于试点实证,加速形成系统完备、务实高效的法律法规、管理政策和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验证、安全评估等支撑能力建设,为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奠定坚实基础;3)加快形成各部门、各地方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探索更加系统完善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研发生产、上路通行配套政策、基础设施等环境建设,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运行提供支持保障;4)通过试点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品量产应用,带动汽车与新能源、人工智能、信息通信等产业融合,打造新质生产力,助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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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全球及国内乘用车行业销量不及预期;智能化渗透率提升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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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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