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0 日|第五版文章称,减持规则修改完善,转融通出借等行为将被规制,新规以规章形式发布,增强制度约束力和稳定性,需将制度“震慑力”转化为监管“战斗力”,保护投资者利益,稳定市场信心。
【6 月 10 日|第五版文章称,此次减持规则修改完善,转融通出借、融券卖出等行为或受进一步规制,新规以规章形式发布,将增强制度约束力和稳定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稳定市场信心,需将制度“震慑力”转化为监管“战斗力”。
一方面,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的教育培训,强化合规意识,不让“不熟悉规则”等成为违规减持借口,压实“关键少数”主体责任。
另一方面,要强化执法震慑,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违规减持行为精准识别、严肃追责,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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