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2日,港交所旗下联交所完成库存股份的《上市规则》条文修订建议咨询,并已获董事会和证监会批准。根据此前的安排,新库存股机制于6月11日起生效。业内指出,此新规落地后,将方便更多港股上市公司回购股票。
据了解,港交所之所以出台“库存股新规”,主要是为了防范上市公司通过频繁回购和再出售库存股来操纵市场或进行内幕交易。
所谓库存股,是指上市公司回购并以库存方式持有的非流通股票,库存股可供以后再出售。根据新规,发行人股份购回后的30天内(“暂止期”),不得在场内或场外再出售任何库存股份。同时,30日暂止期不适用于以下情形:一是资本化发行(例如红股发行及以股代息);二是在根据股份计划授出的股份奖励或期权获归属或行使时转让库存股份;三是因行使在股份购回前已发行,但尚未行使的权证、股份期权或类似金融工具而转让库存股份。
库存股新规还规定,发行人在港交所出售库存股后的30天内,不得在港交所购回任何股份。
此外新规明确,上市公司可以申请豁免权,在业绩发布前的静默期内进行股票回购;且回购所得的股份无需尽快注销,以库存股形式存在。同时,在注册地法律和上市公司章程允许的前提下,库存股可以用来稳定股价、灵活融资、股权激励、支付收购资产的对价等。
业内指出,此新规落地后,将方便更多公司回购股票。今年以来,包括太古股份、百胜中国、快手-W、友邦保险等公司的股份回购计划,已申请回购静默期的豁免资格。
近年来,港股上市公司回购潮越发明显。统计显示,2023年全年,港股市场回购规模突破历史新高,全年累计回购1260亿港元。“回购王”腾讯全年回购超480亿港元。
而今年,仅仅过去5个月,已有170家公司实施回购,34只个股年内累计回购金额超亿港元,累计回购金额近900亿港元。其中,腾讯控股、汇丰控股、友邦保险年内累计回购金额最大,分别获公司回购362.99亿港元、166.54亿港元、104.19亿港元。
刘畅 06-11 16:15
刘畅 06-11 16:08
周文凯 06-11 15:21
张晓波 06-11 09:32
董萍萍 06-11 07:49
刘静 06-10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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