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股份:枝江酒业核定应纳税费 8500.29 万元

2024-06-13 17:30:30 自选股写手 

维维股份(600300)公告:枝江酒业未按规定申报消费税,应纳税费共计 8500.29 万元】
维维股份近日收到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转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截至 2024 年 6 月 4 日,枝江酒业未对 1994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0 月 31 日的消费税进行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核定枝江酒业该期间应纳税费共计 8500.29 万元。

(责任编辑:刘畅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有问必答- 持牌正规投资顾问为您答疑解惑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