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信息披露不准确,董秘被出具警示函

2024-06-17 21:39:56 自选股写手 

【永安林业公告部分信息披露不准确】
6 月 17 日,永安林业公告称,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部分合同履行情况、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董事会决议日期、接待投资者调研情况等信息披露不准确。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延冬未能勤勉尽责,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杨延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责任编辑:郭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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