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缴存余额倍数由原来的12倍调整为16倍。该通知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日起受委托银行受理的贷款申请按新标准执行,有效期为5年。通知还显示,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应当不低于20%。
校对:陶谦

刘静 06-24 16:39

王丹 06-2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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