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在本市拥有合法产权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 可申请户口迁入

2024-06-25 17:58:00 和讯 

快讯摘要

【苏州:在本市拥有合法产权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可申请户口迁入】证券时报网讯,据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消息,苏州市公安局6月25日发布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有关事项的通...

快讯正文

【苏州:在本市拥有合法产权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可申请户口迁入】证券时报网讯,据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消息,苏州市公安局6月25日发布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吸引更多流动人口在苏州落户安居、就业创业,苏州市局决定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 通知称,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拥有或者购买的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一)拥有苏州市合法产权住房的; (二)购买苏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 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需经所有产权人、购房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同时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户口随迁,其他共有产权人、购房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 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 校对:王蔚

(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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