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大常委会审议金融条例修订草案,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开展债券业务创新,完善期货及衍生品产品序列,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
【上海人大常委会审议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修订草案】
7 月 4 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审议。
其中提到,在深化金融改革方面,要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配合深化股票发行注册制和科创板改革,升级“浦江之光”行动;开展债券业务创新,支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统一对外开放;完善期货及衍生品产品序列,建设全国性大宗商品流通领域基础性平台;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
市人民政府应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开展债券业务创新,建立央地债券监管协调和违约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本市支持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互联互通和统一对外开放,探索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参与银行间利率衍生品市场、国债期现货市场等,便利人民币债券作为合格担保品参与全球交易,提高债券市场国际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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