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新政:购房首付款可提取,留存余额不低于500元

2024-07-09 13:24:15 自选股写手 

【佛山公积金新政:购房首付款可提取公积金】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就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征求意见。根据新规,购买佛山市内新建商品住房并使用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提取额度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且账户余额需保留不低于500元。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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