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新政:购房首付款可提取公积金】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就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征求意见。根据新规,购买佛山市内新建商品住房并使用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提取额度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且账户余额需保留不低于500元。
董萍萍 07-05 10:48
董萍萍 07-05 10:18
刘畅 06-26 18:33
王治强 06-26 13:00
董萍萍 06-12 07:00
刘畅 06-11 22:04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