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局:房票安置奖励最高达10%,三个月内使用有效

2024-07-15 16:12:15 自选股写手 

【沈阳房产局征求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意见,早用房票可获高额奖励】

沈阳市房产局近日公开征求《沈阳市城中村改造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房票奖励机制鼓励早用房票,实行分时计奖原则。被征收人若在房票发放后三个月内足额使用房票购买商品房并完成网签备案,可获得房票金额10%的奖励;六个月内使用则获5%奖励;超出六个月或未足额使用则无奖励。房票使用日期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责任编辑:刘畅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有问必答- 持牌正规投资顾问为您答疑解惑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