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投资提示:
事件:7 月15 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布《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的通知,提出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电机组低碳化建设,助力碳中和。
方案要求到2025 年首批项目全部开工,同时降碳20%,到2027 年降碳50%。方案要求到2025 年,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全部开工,度电碳排放较2023 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20%左右、到2027 年,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建造和运行成本显著下降;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023 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50%左右、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
方案提出生物质掺烧10%、绿氨掺烧10%、及CCUS 等降碳改造方案。1、生物质掺烧:改造建设后煤电机组应具备掺烧10%以上生物质燃料能力。2、绿氨掺烧:改造建设后煤电机组应具备掺烧10%以上绿氨能力。3、CCUS:采用化学法、吸附法、膜法等技术,分离捕集燃煤锅炉烟气中的二氧化碳,通过压力、温度调节等方式实现二氧化碳再生并提纯压缩。推广应用二氧化碳高效驱油等地质利用技术、二氧化碳加氢制甲醇等化工利用技术。因地制宜实施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方案提出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予以多重支持。1、资金支持方面:发挥政府投资放大带动效应,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相关项目择优纳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加大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的投资补助力度。2、强化政策支撑:对纳入清单的项目,在统筹综合运营成本、实际降碳效果和各类市场收益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由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担的分摊机制,给予阶段性支持政策。3、优化电网运行调度:研究制定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方法。推动对掺烧生物质/绿氨发电、加装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设施部分电量予以单独计量。
政策意义重大,煤电有望真正成为清洁低碳机组,助力推动碳中和,同时带动煤电改造需求及绿氢需求释放。根据国际能源署数据,2021 年中国全部碳排放约为121 亿吨,电力部门排放占比在48%左右,煤电减碳是我国实现碳中和的关键。伴随次轮煤电降碳改造,我们认为1、煤电降碳50%后对标燃机,正式成为清洁机组,是碳中和真正主力;2、煤电改造在三改联动之后,新增降碳改造需求,煤电改造需求长期存在;3、绿氨掺烧有望解决绿氢收储运用难题,推动氢能及绿电产业发展。
投资分析意见:伴随上述方案推进,我们预计多重领域有望受益。1、绿氨掺烧及生物质掺烧技术方面,建议关注龙源技术(国家能源集团旗下,具备相关业绩及经验);2、煤电机组改造方面,推荐东方电气、哈尔滨电气,建议关注上海电气;3、CCUS 及电解槽方面,推荐华光环能(储备CCUS 技术,氢能电解槽实现业绩突破),建议关注同兴环保;4、绿氨供应方面,推荐中国天楹,建议关注吉电股份。
风险提示:政策进度推进力度不及预期、绿氨混燃等新技术产业化进度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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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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