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2 日,工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通知加强轻型汽车能耗标识管理,明确相关要求。
【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轻型汽车能耗标识管理通知】7 月 22 日电,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通知指出,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要保证轻型汽车产品销售时粘贴能耗标识,其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等应符合相关要求,在其它场所使用能耗标识时可等比例放大或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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