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4 日,海关总署公告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情形。
【海关总署发布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处理公告】7 月 24 日电,海关总署发布公告。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存在多种情形不予行政处罚。如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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